淅川法院香花法庭:庭所联动解难题  打造淅法新枫景

2016年8月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双方口头对劳务报酬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后工程结束,被告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并出具证明条一份,确认仍下欠原告劳务费175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形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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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香花法庭负责人袁松在受案之初便联动当地司法所,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释法析理,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劳务纠纷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且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息息相关,因此要采取合理且恰当的方式去实质性化解矛盾。香花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努力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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