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假期,秋高气爽,正是阖家团圆的好时光。然而,从外地匆匆赶回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仁寿镇老家的胡姓两兄弟却高兴不起来。

常年在外打拼的他们,此次返乡是为处理父母留下的老宅继承问题。这本是家务事,却因沟通不畅和外部程序的阻碍,让兄弟间潜藏的分歧悄然滋生。

为尽快解决此事,兄弟俩安顿下来后,首先来到县里的国土部门咨询办理流程。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房产仍登记在你们父亲名下,按照规定,没有继承权公证书,我们没法直接办理过户。”类似的答复紧接着在派出所再次听到——因缺乏相关公证文书,分户事宜也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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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理这份关键的公证,他们又辗转找到公证处。然而,当工作人员提及需按房产评估价值收取一笔不菲的公证费时,兄弟俩的脸上写满了为难。

“房子还没到手,就得先掏一大笔钱?”这个现实问题,让两人都有些犹豫。几番奔波无果,假期也所剩无几。焦虑与沮丧在兄弟间蔓延。回到老宅,关于谁对家庭贡献多、谁该拥有房子、未来修缮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兄弟俩逐渐从隐晦的讨论演变成激烈的争执。

“我照顾爸妈更多,房子理应归我!”

“你别胡诌,明明是我付出更多,房子应该给我。”

“你想要房子,那你倒是出钱整修啊。”

“凭什么我出钱?回头我出钱房子又归了你,那我的钱不是白花了……”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兄弟二人拨通了仁寿司法所的电话。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到这不仅是一起产权纠纷,更关乎亲情维系,遂立即通过“智联四治”机制,将情况反馈至顺昌法院大干法庭,协同多方力量参与化解。

考虑到两兄弟返程在即,且老宅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大干法庭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决定:“我们上门去!”

驱车穿过蜿蜒村路,一行人来到胡家老屋。

斑驳的木门内,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不下。法官并未急于打断,而是耐心倾听。待双方气氛稍缓,才温声调和,释明法理:“目前没有遗嘱写明遗产如何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适用法定继承。如果没有特殊情形,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房子你们可以一人一半。相应的,房子的修缮费用作为共有财产的必要支出,自然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着从情理入手:“几十年的手足情,比这房子更值得珍惜。房子旧了可以重修,兄弟情分一旦有了裂痕,就难恢复了。共同继承、共同处置,既公平,也能让老宅得到妥善维护。”

哥哥闻言,紧绷的脸色缓和了不少:“爸妈要是看到咱俩这样,心里肯定难受。为这房子伤了和气,确实不值当。”

弟弟也点了点头:“这老屋是咱俩的根,谁单独拿了心里都不踏实。就按法官说的,一人一半,以后怎么维护,咱们商量着来。”

“行,就这么定了。以后修缮的费用,我也出一半。”哥哥郑重承诺道。

法官趁热打铁,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引导兄弟俩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拿到调解书,兄弟俩相视一笑:“这样处理最踏实!没花啥钱,就在家里把大事办妥了。这个结果,咱爸妈知道了也安心。”

这场老宅风波的圆满化解,是“智联四治”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的生动实践。随着老宅归于宁静,司法之力守护的不仅是几间屋舍,更是血脉亲情;它所延续的,是远比房产更为珍贵的兄弟情谊。(供稿人:顺昌法院 张黎 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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