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称,对瑞银及UBS Securities Asia分别处以罚款980万港元及175万港元,因它们违反多项监管规定。

证监会调查后发现,瑞银在2004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没有适当地披露其在研究报告涵盖的某些香港上市公司中所拥有的财务权益。

造成上述缺失的原因是瑞银为追踪其持股状况而使用的旧有数据来源出现了多项数据逻辑错误。

香港证监会认为,瑞银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和小心审慎的态度行事,也没有设立充足的系统及监控措施来确保遵守适用的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上述惩罚措施时,已考虑到包括瑞银与证监会合作解决证监会关注事项在内的所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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