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某县公安副局长董某被指酒后调戏女生。网友陈某称他和女友凌晨在街上散步,醉酒的董某忽然骂人,恐吓威胁,然后用手摸女友脖子和脸,自己反抗也被董某打伤导致左眼受伤。事后得知董某是副局长,报警两月,警察称无法处理。直到最近上级表示会严肃调查,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但陈某表述存在不实!(来源澎湃眼界)

#法仪说法#

第一眼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确实感到很气愤,作为一个公安副局长,酒后调戏女生不成还威胁恐吓殴打陈某,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但是看完整个视频,却有些动摇,如果这真的是完整视频,似乎并不能反映出董某存在调戏恐吓的行为。

从视频和陈某左眼受到的伤害,我们确实能看出董某当晚酒后确实殴打陈某,这个打人的事实毫无疑问。对于证据确实充分,案件事实清楚的部分必须严厉惩罚,尤其是知法犯法的董某。

但是需要注意,作为警察的董某打人,是不能按照一般人一样对他进行治安处罚的,因为《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不当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警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受该法处罚,而是要对他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就直接认定为刑事犯罪。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对董某的制裁程度。

董某是否存在调戏女生的行为仍然需要调查,但陈某所说自己报警两个月,但当初出警警察说没办法处理的说法确实有些荒唐。如果陈某当初确实收到这样的处理结果,那么就更说明其中其中可能存在猫腻。

法律讲究严格的证据,从陈某拍摄视频中我们或许确实无法看出陈某存在调戏女生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可以结合当时其它地方的监控调查,应该不难查清真相。

但是无论如何,陈某作为公安副局长大人的行为是板上钉钉,不可能有狡辩的余地。知法犯法,酒后就放纵自己,以老子教训儿子的样子来教训他人,必须要严厉惩罚,绝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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